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,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导则》。现予以印发,请各地结合实际,参照执行。
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,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,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。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2年8月10日
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,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导则》。现予以印发,请各地结合实际,参照执行。
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,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,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。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2年8月10日